华体会平台(中国)2018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细则
时间:2018-09-06 12:00:00 访问量:
院属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2018】31号)、《湖南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以及《华体会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制定如下细则:
一、成立2018年华体会平台(中国)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组长:邓辉
成员:马忠石 成伟明 赵华 赵晗冰 王嘉敏 曾思妍 何舒香 李文浩 林点
二、参评原则
(1)坚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2018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2)严格根据学校文件精神进行评审,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
三、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
四、参评条件
(1)思想品德好,平时表现优异,2017-2018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不低于80分。
(2)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8%,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最低分不低于75分。
(3)CET-6成绩合格,计算机二级成绩(含秘书资格证等专业技能证书)合格。
(4)2017-2018学年担任过校级或院级主要学生干部。
(5)获得过2次校级(含校级)以上个人综合奖励,获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特别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靠前的学生。
五、评审程序
(1)学生自己申报。学校下发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文件后,本科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参照评审标准自行申请。
(2)资格审查。学生于9月8日下班前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要求填写并打印2份《(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随表报送),并提供1套《华体会平台学生成绩档案表》和以同年级同专业为排名范围的《华体会平台学生成绩排名表》(成绩表都须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以及1份《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
(3)会议评审。学院老师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集体研究,等额推荐出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4)公示。初选名单确定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评选结果公开、公正、公平。
(5)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填写《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报学工处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1)所填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况给予处理。
(2)为广泛接受全院师生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学院将在9月14日开始公示,公示5天,我院设立“监督信箱”:hnkdrwxy @163.com和监督电话58291808,接受咨询和问题投诉。
华体会平台(中国)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