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2-05-06 08:47:38 访问量: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校党校培训工作计划,经研究,定于2022年5月举办2022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教育引导党员发展对象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提升党性观念和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党员发展对象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性锻炼,确立党员意识,切实提高发展对象的整体质量。
二、培训对象
拟在2022年上半年发展入党的发展对象。
三、培训时间
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25日。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培训,由学校党校举办,分党校协办。
五、课程安排
采取专题辅导(10学时)、视频教学(4学时)、分组讨论(3学时)、自学及撰写心得体会(3学时)、社会实践活动(4学时)等方式进行,适当安排授课人与学员互动交流。具体安排见课程表(附件)。
六、其他事项
1.各分党校或二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落实参加培训人员、时间、地点等,做好考勤、分组讨论、社会实践活动记录。
2.本次培训线上进行。各学员要认真对待,选择相对安静的环境参加培训,自觉规范网络言行,不在学习平台上发布与学习无关的信息或资料,共同营造清朗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课堂教学环境。
3.学员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应向所在分党校请假并报备党校,未经批准缺课者按旷课处理。学员在学习期间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或旷课一次者,取消学员资格,不予结业。
4.学员结业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考核成绩由上课考勤、听课笔记、小组讨论、参加活动和心得体会等5项成绩构成,平时考核成绩由各分党校负责完成。笔试成绩或平时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结业考试。
附件:2022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中共华体会平台委员会党校
2022年4月25日
附件
2022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时 间 |
内 容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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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星期六 (6学时) |
上午 8:30-10:00 |
专题辅导 |
坚持立德树人 强化价值引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主讲人:彭立春 |
线上 |
上午 10:10-11:40 |
专题辅导 |
树立党章意识 做新时代合格党员主讲人:杨松菊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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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30-16:00 |
专题辅导 |
喜迎二十大同心跟党走—以党的奋斗史增强青年党员志气、骨气、底气主讲人:管桂翠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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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星期二 (4学时) |
下午 14:00-15:30 |
专题辅导 |
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 切实遵守党的规章和纪律 主讲人:周建华 |
线上 |
下午 15:40-17:10 |
专题辅导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主讲人:薛光远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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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至 5月17日 |
观看视频(4学时) |
《党的光辉历程》《伟大建党精神》《党的伟大成就》《重温党史 感悟辉煌》等。 链接地址: https://www.12371.cn/special/dkkjl/ |
各分党校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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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至 5月17日 |
自学及撰写心得体会 (3学时) |
1.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 2.写好读书笔记,并结合教学内容,在培训结束前撰写1篇2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 |
各分党校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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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讨论(3学时) |
准备发言提纲,围绕“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争做合格党员”开展讨论。 |
各分党校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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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活动(4学时) |
组织学员通过分班(组)集中开展社会调研、公益活动或志愿者服务等主题社会实践活动。 |
各分党校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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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 |
结业考试 |
另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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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 |
填写《培训学员登记表》 |
各分党校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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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至5月25日 |
总结、办理结业材料 |
各分党校安排 |